财产保全标的物价值高于诉讼标的的,法院会按以下方式处理:1、涉案财产是可分的,法院只需要保全与诉讼标的相当的财产,其他可分财产不予保全。2、涉案财产是不可分的,被申请人有其他财产的,法院会保全其他价值相当的财产。3、被申请人没有其他财产的,不论标的物价值多高,法院都可以一并实施保全措施。《最高法院关于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