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必须请律师吗?最好请律师。请不请律师由当事人决定,法律没有规定诉讼必须由律师代理。无论是民事、行政还是刑事诉讼,委托代理律师都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既然是权利,当事人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所以只要当事人觉得自己可以应付整个诉讼,不请律师当然也照样可以打官司。1、较少纠纷案件可以不用律师代理。笔者认为,的确有一些案件不需要请律师代理也能胜券在握。但是,不请律师代理,不代表不需要律师的专业指导。笔者有一个客户,对方欠他一笔钱给他打了一个欠条,欠条写得还算比较清晰和全面,有对方的准确姓名、身份证号、欠款日期、署名、金额等,自以为凭借这样的“铁证”根本不用请律师也一定会旗开得胜,马到成功的,但事实却是事与愿违。到底是什么原因呢?看看他遇到的障碍就能得出答案。第一个障碍就是诉讼管辖的问题。他借款的地方是北京,他也长期居住在北京,但对方户籍却是外地,虽然也长期居住北京,但没有固定居所后又联系不上,人民法院根据诉讼管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未予受理。不得已,他只好到对方的户籍地起诉,但此时因为已经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对方经法院传唤未到后公告送达仍未出庭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判决驳回他的起诉。如果他及早让律师给予指导,这些事是不会发生的。虽然有一些案件实体上虽然问题不大,但程序上也必须要慎重对待,原因是,由于当事方都不是法律专家,他们根本想不到也不可能想到这些问题,这是他们缺乏相关专业知识造成。所以,即使有一些案件并不复杂,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进行诉讼,是必不可少的。2、绝大部分案件没有律师代理肯定是要吃亏的。即使看起来似乎很简单的欠款纠纷,有借条或欠条,往往也有不少麻烦要解决。比如,欠款人身份信息(出生日期、户籍地、住址、联系电话)不明问题、诉讼管辖问题、诉讼时效问题、条据(借条、欠条)意思模糊问题、借款人用笔名、曾用名或假名问题、民事欠款和刑事诈骗的介定问题、起诉借款人一人还是起诉夫妻两人问题、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提前评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