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诉讼是证据。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提供的证据越多。越充分,赢得诉讼的可能性就越大。然而,在诉讼离婚中,这一举证问题一直受到当事人的关注。你知道如何提供诉讼离婚证明吗?小编会给你介绍的。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或者在香港、澳门、台湾省形成的,应当按照规定第十一条履行有关证明程序。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应诉时,可以提交证据复印件或者复印件,但在交换证据和审判时,必须携带证据原件或者原件供质证。3.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材料,并附有中文译本。4.当事人应当逐一对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分类、编号和装订,并在证据清单上简要说明证据材料的名称、份数、页数及其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签字或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根据当事人人数提交证据材料副本。5.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的档案材料,必须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转移;(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6.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应当说明被调查人的姓名、单位名称、住所等基本情况,并说明不能收集证据的原因、当前的证据线索、需要收集的证据内容和待证事实。7.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或者起诉通知之日起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证明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经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指定的证明期限不少于30天,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和起诉通知之日起计算。未在证明期限内提交的,视为放弃证明权。逾期提供的证据材料,除另一方同意质证外,人民法院不组织质证。8.当事人在证明期限内确实难以提交证据材料的,应当在证明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证明,是否允许由人民法院决定。9.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和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不得迟于证明期届满前七天。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费用,应当在申请后七日内提前提交,到期不提前提交的,不允许申请。申请证据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10.当事人申请鉴定的,应当在证明期限内提出,并自申请之日起七日内提前支付鉴定费。对需要鉴定的事项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提前支付鉴定费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材料的,不能通过鉴定结论确定案件争议事实的,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11.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证明期届满前提出。12.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证明期届满前10天提出,并经法院许可。提供证人的一方应当在申请后7天内提前提交证作证的合理费用。逾期不提前提交的,不得许可申请。13.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一、二名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出庭,解释案件的专业性。人民法院允许申请的,有关费用应当自申请之日起七日内提前提交。逾期不提前提交的,不允许申请。14.符合《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条件的新证据的提供期限为: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前或者一审前提出。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前或者二审前提出;二审不需要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当事人在再审程序中提供新证据的,应当在申请再审时提出。到目前为止,我相信很多人都知道离婚证明是如何进行的。一般来说,民事诉讼适用于“谁主张,谁提供证据”的原则。此时,原告应首先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您在这方面仍有任何疑问,您可以直接致电我们的在线律师。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