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镇保险主要包括五大类保险,就是人们常说的“五险”,分别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和生育保险。这五大类保险可为上海职工提供全面、基本的保障。养老保险单位22%,个人8%。缴够一定年限后可以在退休(男60,女50,女干部55,特殊工种可提早办理退休)时按月领取一定数额的养老金,可领至参保人死亡。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农村户口不缴个人负担部分。社保规定缴费满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救助金,一般至少可以领取三个月失业金。在领救助金期限内,若个人养老保险账户有变动,则失业保险立即停止发放。医疗保险一般比例为单位10%,加附加医疗保险2%,另加大额医疗5元/月;个人2%,按医疗局规定缴够一定时限,便可以报销个人的门诊费用及住院,以及大额医疗部分。目前大部分地区规定缴够25年方可以享受退休医疗保障。工伤保险在工作的过程中或者上下班的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的费用报销。生育保险比例为0.8%,全为单位负担。缴费满一年以上的在职职工方可享受。男可以报销节育手术的费用或输精管复通手术的费用,女可以报销怀孕期间的检查费用以及生育时的手术费用和支付哺乳期的补助费用。对职工而言社会保险现在通常说的是"五险一金",具体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一金即:住房公积金。促进城镇生活和谐,保障职工根本权益,就是城镇保险出台的意义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