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是指以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为纳税客体,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前述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主体的一种流转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第三条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