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程序如下:
1、纳税人领取营业执照后,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由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
2、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应确定办税主管领导、主管会计、主管办税人员。
3、纳税人按照发票管理制度的规定购买、使用发票,并建立内部的发票管理制度。
4、纳税人按期如实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按规定报送有关报表、资料。
5、纳税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将应纳税款如期缴入国库。
6、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纳税自查、并有义务接受税务机关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三条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一律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应当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其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一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