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行情况主要可选用以下方式进行查询:
(一)系统查询
系统内承兑银行承兑汇票可通过业务系统向承兑行进行查询,具体业务处理应遵循银行会计部门的有关规定;系统外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可通过核心业务连接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进行查询
查复结果适用于贴现业务及票据质押业务的时效性。在取得查复结果正确且保证拟贴现或质押票据无挂失止付前提下,应及时
办理票据贴现
或质押业务。
(二)实地查询
实地查询可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综合考虑查询成本后,由具备审验票据资格的实查人员外出进行查询
携票外出实地查询时,必须由实查人员双人同行,业务申请人应随同前行,如业务申请人不能前行查询的,应出具银行人员持票进行查询的《委托持票实地查询授权书》
外出实地查询时,实查人员应携带填写完备并加盖结算专用章的《银行承兑汇票查询查复书》、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工作证)等材料,业务申请人随同前行的,由其携带承兑汇票原件;业务申请人不能随同前行的,应将承兑汇票原件装入信封,封口处由业务申请人和两名实查人员共同签字,行内留存业务申请人已背书的承兑汇票复印件
到承兑行进行实地查询,应坚持“柜台进柜台出”的原则,整个查询过程应做到“人不离柜台、票不离视线”
实查人员应最迟不晚于查询办理完毕后的次日返程,返回行内后及时将承兑汇票和查询查复书送票据审验人员签收,签收人员须与实查人员及随同前行查询的业务申请人共同拆封并审查票面真伪
实地查询适用于同城及异地银行承兑汇票的查询
(三)传真查询
查询人员将填制好的查询查复书、承兑汇票复印件和相关证件传真至承兑行查询查复部门,收回承兑行签章(结算专用章、经办人名章)的查询查复书和承兑汇票的第一联(卡片)传真件、查询人员应在业务审批表上记录查询情况(查复人员姓名、时间、查复结果、查复行的电话等内容)并签字确认
在完成票据传真查询办理业务的同时,按规定分别进行核心系统查询或实地查询,以最后正式的查询查复书为主要存档依据
(四)委托他行代理方式查询
采用委托他行代理方式查询方式查询的,遵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跨行银行承兑汇票查询、查复业务处理问题的通知》(银发[2002]63号)的要求执行
注:如以上方式的查询有结果后,此时贴现申请企业不在银行办理业务,银行只以口头形式通知企业真实的查复结果,不给予其任何书面证明(专门委托银行票据查询的除外)。查询费用的收取按国家及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