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实质上并没有通过办结婚证的环节来向法律证明其婚姻的事实,而只是像其他夫妻一样有了正常同居的生活以及关系,但是时间一久有了共同的财产并在发现矛盾之后却又不能根据离婚的法律来分割财产,那么,分割同居财产起诉书怎么写?

一、分割同居财产起诉书怎么写?

原告:XXX,性别,X年龄:XX住所:XX省XX市XX县XX街XX号,身份证号码:XXX,联系电话:XXX。

被告:XXX,性别,X年龄:XX住所:XX省XX市XX县XX街XX号,身份证号码:XXX,联系电话:XXX。

诉讼请求:请求依法分割原被告同居期间共同财产。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均未婚,与X年X月X日相识,自X年X月X日起同居,同居期间没有生育孩子(如有生育孩子,要一并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现因感情不合,决定结束同居关系。同居期间有共同财产:1、共同购买的房屋,2、存款等。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特诉至贵院,请求依法分割原被告同居期间共同财产。

此致

XXX县(区、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签名)

X年X月X日

附:1、本起诉书副本一份

2、证据材料

双方无配偶者同居,不能成立夫妻关系,一方又担心对方纠缠,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如果是同居一方是已婚者,即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一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可见,如果当事人只是要求法院解除同居关系的“名分”,法院是不受理的,因为同居关系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关系。

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男女双方在同居中发生纠纷的往往是财产利益的分割以及所生子女的抚养等现实问题,这样的纠纷在本质上属于财产纠纷,法院应当受理。

综上所述,同居的男女在正式将关系用法律整理清楚的时候难免会因为财产的问题而产生很大的争议,因为同居并不是受婚姻法的保护而容易导致财产的权属出现模糊而侵犯了实际的享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