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猥亵幼女的行政拘留转为刑事拘留: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经行政机关移送案件后,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并且依法决定立案和采取拘留措施的。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八条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结案:(四)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转为刑事案件办理的;(五)作出处理决定后,因执行对象灭失、死亡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执行或者无需执行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条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受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立案的,应当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不予立案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将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相应退回案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