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遗嘱以下情况无效:
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
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
3、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