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近三年的年报、最近三个月财务报表,公司近六个月对公账单;

2、经营场地租赁合同及租金支付凭据,近三个月水、电费单;

3、近六个月各项税单,已签约的购销合同(若有);

4、个人近六个月或一年的银行流水。

注:贷款根据其担保方式不同,可以分为信用贷款、第三方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根据其不同用途,还包括证券公司其它类贷款,主要包括不动产抵押贷款、存单质押贷款、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等,用于解决证券公司固定资产购置、营业部装修等公司发展需要。

扩展资料:

一般银行贷款的申请条件:

1、符合国家的产业、行业政策,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的小企业;

2、企业在各家商业银行信誉状况良好,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4、有必要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有固定依据和经营场所,合法经营,产品有市场、有效益;

5、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还款意愿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为正常类或非财务因素影响的关注类;

6、企业经营者或实际控制人从业经历在3年以上,素质良好、无不良个人信用记录;

7、企业经营情况稳定,成立年限原则上在2年(含)以上,至少有一个及以上会计年度财务报告,且连续2年销售收入增长、毛利润为正值;

8、符合建立与小企业业务相关的行业信贷政策;

9、能遵守国家金融法规政策及银行有关规定;

10、在申请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