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间借贷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之间自愿的借贷。

2、民间借贷出借的资金必须属于出借人所有或者拥有支配权的自有资金。

3、民间借贷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贷。

4、 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5、民间借贷的目的必须合法,不得为他人从事非法活动提供借贷。

6、民间借贷不包括企业之间借贷,企业之间借贷不属于民间借贷范畴。

7、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借贷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