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你要明确你所述案件确为诈骗案件。诈骗是行为人使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使你自愿交付财物给他。
2、诈骗属于一般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管辖。去当地公安机关控告(你是被害人,你知道犯罪嫌疑人,称为控告)即可。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数额较大即需追究刑事责任,所以立案标准是3000—10000,具体看你所在地区的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4、公诉案件立案的条件:(一)有犯罪事实(你确实被骗了,有犯罪的事实存在)(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被骗数额达到法定定罪标准,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
你有收据,证明你向行为人支付了一定的财物,而且是基于行为人的欺骗行为使你产生了错误的认识而“自愿”交付了财物。所以应该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