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需要的手续有:

1、夫妻双方或房产共有人经济收入明明度加盖单位公章(各1式2份)。借款人、配偶或房产共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份)。婚姻关况证明(已婚提供结婚证;离婚提供离婚证/自愿离婚协议/民事调解书/法院判决书;未婚提供户口所在民政部门未婚证明)(2份)。

2、个人征信报告(借款人、配偶或房产共有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商业性银行或中国人民银行开具)(2份)已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或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2份)。首期付款凭证复印件(2份)。

3、以所购房抵押的提供以上材料提交到购房协议房开公司。以现房作抵押的提供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上市交易许可证,房产证所有人或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以住房公积金作质押担保的提供质押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法律依据】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第20条指出,职工在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以外的设区城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向住房所在地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在地管理中心要积极协助提供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协助调查还款能力和个人信用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