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心区域包括:黄浦区(黄浦区、原南市区、原卢湾区)、徐汇区、长宁区、杨浦区、虹口区、普陀区、静安区(静安区、原闸北区)以及浦东新区的外环内城区(浦东外环线以内的城区)。浦西七区为传统意义上的上海中心城区。

2、郊区具体包括闵行、宝山、嘉定、青浦、松江、金山、奉贤、浦东新区、崇明区。

其中闵行与宝山是“中心城区拓展区”;嘉定、青浦、松江、金山、奉贤属于“新型城市化地区”;浦东新区属于“都市发展新区”,内环区域与部分中环属于上海中心城区范围,但其余大部分地区诸如川沙等以及原南汇地区属于郊区;崇明属于“综合生态发展区”。

3、老上海:黄浦区、老闸区、卢家湾区(简称卢湾区)、邑庙区、水上区(1956年年底撤销)、新成区、蓬莱区、嵩山区、徐家汇区(简称徐汇区)、常熟区、长宁区、静安寺区(简称静安区,1956撤消建制,1960年复建)、法华区、普陀区、闸北区、北站区、北四川路区、提篮桥区、虹口区、杨树浦区(1949年改今名)、榆林区 。

4、划分规则:一般是由市政府根据地势或社会形态划分的。

扩展资料:

1995年,上海市辖浦东新区、徐汇、长宁、普陀、闸北、虹口、杨浦、黄浦、南市、卢湾、静安、宝山、闵行、嘉定等14区和南汇、奉贤、松江、金山、青浦、崇明等6县,有106个街道、208个镇、10个乡和3590个居民委员会、2986个行政村。面积6340.5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6218.65平方公里、水面积697平方公里。

20世纪末,松江县、青浦县和金山县也改为区。

2000年南市区划入黄浦区。

2001年1月奉贤县、南汇县撤县建区。

2009年为了更好的开发浦东地区,合理配置地区经济与社会资源,综合优化总体布局,促进社会协调健康发展,撤南汇区、浦东新区,组建新的浦东新区。

2011年6月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上海行政区划调整,同意撤销黄浦区和卢湾区建制,组建新的黄浦区。

2015年11月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在全市干部大会上宣布,静安区与闸北区正式合并,组成新的静安区。

2016年7月22日,上海市下辖的唯一一个县——崇明县撤县设区,改制为崇明区,此标志着上海市告别下辖县,全市至此形成下辖16个市辖区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