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办理流程:

1、持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在相馆拍摄的居住证照相回执,到居住地所在的派出所或社区警务区提出申请,并填写《广东省居住证服务功能批量加载申请表》。

2、对于合格者,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将办证人提供的资料录入信息系统,在系统中进行居住证受理。

3、分局或派出所制证室按一定条件提取各受理单位已审核的办理居住证数据,发送到制证机进行制证。

4、居住地所在的派出所,通知申办人到受理窗口领取居住证。

5、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

扩展资料:

注销

1、居住证遗失或者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的,按照补领、换领的程序办理。

2、逾期未领取的,定期集中销毁。

3、证件制作过程中因操作失误,制成错证、坏证的,重新办理不收取费用,废证定期集中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