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既遂的定罪量刑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滥用管理公司的职权,对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则构成该罪,要予以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三条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