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申诉无果可以抗诉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然后申请检察院提起抗诉。一般不服一审判决,需要在收到判决书后的五天之内向检察院提出请求。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