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追诉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规定》第42条对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作出了规定:1、违法发放贷款在100万以上的;2、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需要注意以下几点:违法放款100万以上,无论时间长短、损失与否都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以上的数额规定可以是单笔贷款形成的,也可以是多比贷款累计形成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186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金融行业是高风险行业,银行更是以经营风险来获取收益。那么贷款的风险也是不可避免的,单位对信贷人员的最低要求是:尽职免责。所以作为信用社的信贷工作人员,应该加强学习与信贷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业务水平,避免专业知识不足给自身和单位带来损失,走出这个“罪”与“罚”的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