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发现有基层政府有违法征地,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政府举报,问题严重,构成犯罪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2009年中央1号文件)也明确规定:“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抓紧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将权属落实到法定行使所有权的集体组织;稳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把承包地块的面积、空间位置和权属证书落实到农户,严禁借机调整土地承包关系,坚决禁止和纠正违法收回农民承包土地的行为。”这些规定都远远地突破了《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中的所规定,都足以证明,农民的土地承包权使用长久不变。因此,在土地征收中,只是按照《土地管理法》中所规定的,来进行征收,这对农民都是不公平、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