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独创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涉及9亿农村人口。由于土地问题情况复杂,近年来相关纠纷一直存在。最新的法律草案强化了“调解”这一方式在解决纠纷中发挥的作用,重点仍是对“仲裁”的规范。根据草案,中国县以上政府可根据实际需要成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法农民代表和专业人员不得少于组成人员的半数。为减轻农民负担,草案规定,仲裁不收取费用,经费由财政预算保障。目前,中国20多个省区在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工作,这类仲裁机构现有一万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