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当事人有权申请法律援助。因为法律援助是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是针对经济困难人群的,所以对申请人的条件审查的比较严格。只有具备资格,才能享受到免费的律师服务。那么刑事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吧。

一、刑事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是什么?

除了刑诉法第34条的规定以外,《法律援助条例》第11条也对申请刑事法律援助的范围作了规定,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法律援助条例》第12条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二、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1、申请事项属于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需经诉讼或仲裁程序解决的案件应当已经立案);

2、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获得法律援助;

3、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4、住所地在本市或持有本市暂住证。

三、申请人应向哪个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1、已立案的刑事、民事、行政等诉讼案件,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法律援助中心受理;

2、不需经法院解决的非诉讼法律事务,由申请人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受理;

3、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援助中心对同一案件均有管辖权的,由最先接受申请的援助中心管辖。

由此可见,按照法律规定,刑事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基本包括是三类,分别对应的刑事案件审理过程。犯罪嫌疑人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因为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公诉案件是庭审过程中,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符合这些情形,当事人都可以向法院提出法律援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