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不属于行政处罚,拘役是一种刑事处罚。拘役是在短期内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刑罚的一种方法。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一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