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未履行告知义务,诱使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意思表示而订立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合同。用人单位未履行告知义务而造成劳动者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