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个税法增加了专项扣除,符合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这六项条件的,可以上报给单位,享受相应的抵扣额度。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