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案件中,法院开庭时,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必须到庭,故而诉讼离婚一方不出席,法院一般会将案件延期再审,对于没有理由缺席的,法院有可能会终止案件的审理。《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