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支票右上角有两行数字是票据号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第2号》票据号码规定:所有票据的号码调整为16位,分上下两排。使用支付密码器编制密码的支票,仍以票据号码后8位流水号作为编码要素。具体代表意思如下:

第一排 8 位数字(所赋信息相对固定):

前3位:银行机构代码;

第4位:预留号(暂定为0);

第5、6位:省别地区代码(采用全国行政区划代码前两位);

第7位:票据种类(1为现金支票,2为转账支票,3为清分机支票,4为银行汇票,5为银行承兑汇票,6为商业承兑汇票,7为非清分机本票,8为清分机本票);

第8位:印制识别码;

第二排8位数字为流水号,仍采用现有的渗透性油墨印刷。

拓展资料:

据号是对票据的一种编码,是为了与同类票据相区别而添加的编号。每本票据上的票据号一般都是连续的,以方便查阅与审核。

一般地,票据号是由票据的印刷方或被批准对票据进行编号的单位根据法律规定,在印制或取得票据时就对其进行编号,然后再传递给需票方,票据编号方对此张票据的唯一性承担责任。

票号亦称“票庄”、“汇票庄”或“汇兑庄”。商业资本转化而来的旧式信用机构。因票号多为山西人开设,又被称为“山西票号”或“西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