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职能:在政府部门的指导下,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组织社区成员进行自治管理,搞好社区卫生、社会保障、文化、计生和治安等各项管理,完成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共建理事会确定的管理目标。

2、服务职能:组织社区成员进行便民服务,动员和组织社区成员共驻共建,资源共享,办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组织志愿者队伍,办好社区服务业;协助政府落实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介绍就业和开展优抚救济工作。

3、教育职能: 组织引导社区成员开展法制教育、公德教育、青少年教育和“两劳”人员教育,开展职业培训,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开展五好文明创评活动,形成具有本社区特色的文化氛围,增强社区成员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4、监督职能: 受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成员指派或共建理事会成员委托,并及时将监督意见向上级机关及部门反馈,对社区内的物业管理,履行其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5、配合协助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完成有关任务。

扩展资料:

自1986年民政部倡导社区服务以来,社区服务已从最初探索社会福利社会办和职工福利向社会开放,向社会生活更广泛的领域拓展和延伸,这对于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

社区服务范围和内容得到拓展。目前,社区服务的项目和内容已基本涵盖广大居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各个领域,服务内容由10多项发展到200多项,包括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青壮年人和优抚对象、驻社区单位等各类群体,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社区保障等服务项目普遍展开,多种便民生活服务圈不断涌现,社区居民需求得到不同程度的满足。

尤其是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一些社区服务企业开始为社区内居民和单位提供送餐、存车、物业管理等后勤社会化服务,开辟了社区服务业发展的新领域。目前初步构筑起以社会救助为基础的集家政服务、物业管理、职业中介、心理咨询、健康保健等内容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

服务设施和网络初具规模。目前,我国有城区852个,街道6152个,社区79947个。各城区、街道普遍建立了社区服务中心,各居民委员会大都建立了社区服务站,形成了区、街道、居委会三级社区服务网络,极大地方便了居民生活。目前,我国已建成社区服务中心8479个,各类社区服务设施19.5万个,便民利民网点66.5万个。

2001年至2003年,各级民政部门通过实施“星光计划”,筹集134.8亿元在全国城镇建立起了3.2万个老年活动之家,有效改善了为老服务条件。目前全国40%的社区组织服务用房已达到100平方米以上,87%的社区有社区服务中心(站),93%的社区有劳动保障所(站),80%的社区有警务室,85%的社区建有卫生服务站(点),70%的社区有图书室。初步形成了以社区服务中心为纽带,广泛联系各类社区服务企业、服务人员的社区服务网络。

吸纳就业和维护社会稳定作用突出。各城区、街道和社区以社区服务为载体,认真做好社区就业岗位开发、社区再就业服务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加快社区服务业的发展,推动社区再就业工作融入到社区,服务到社区,落实到社区,促进社区再就业工作与社区建设同步发展。

积极拓宽社区就业门路,引导和帮助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在社区服务领域实现再就业,2005年底,我国现有社区服务从业人员357.8万人,其中安置下岗失业人员138.8万人。特别是一批大中型工业企业通过剥离后勤服务、利用闲置资源、兴办社区服务实体等,实现了人员分流,增加了职工收入,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稳定。

改进了社区服务的方式和方法。全国许多地方在街道层面开展 “一站式”服务,为居民提供便捷优质的办事服务。一些地方还加大了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在社区配备了劳动保障、计划生育、卫生保洁、社会治安等协管员,使社区服务的社会效益明显增强。许多城市社区还建立了阳光超市、慈善超市、扶贫超市等扶贫帮困载体,积极为社区困难群体排忧解难。

一些地方已经开始把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应用于社区服务,一些地方的城区和街道普遍建立了信息网络平台,并与社区居委会的社区服务站实现联网,为广大社区居民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

目前,全国60%的城区建有社区管理服务信息网络,例如太原市庙前街社区创建的《社区服务网》,在方便社区居民随时获取社区服务信息的同时,促进了社区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