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增加收入,兰家村的村民们纷纷进山,将最新鲜的山菜摘下,拿到市场上销售。5月5日一早,曹丙光与同村的向老七吃过早饭,带着筐和工具,骑着摩托车出发了。回忆起当天的情形,曹丙光说:“我们骑摩托车走山道,大概骑了半个多小时,走出20多里地后,把车停在山道上,进了一片树林子。进了树林子后,我俩就慢慢地分开走了。”刚冒芽的刺嫩芽并不好采,个儿不大,刺儿却很多。上午10时许,曹丙光正仔细避开刺儿,寻找较大的刺嫩芽时,突然听到山上有走动的声音。“动静挺大,向老七不可能那么快就到了我的上方。”曹丙光纳闷儿地朝声音的来处看过去,这一看,吓了他一大跳。一只活生生的老虎出现在距离他不足20米的山上。“它在我上面,虽然隔着树,我也看得清清楚楚。我的脑袋一下子就炸了,觉得自己完了,跑不了了。”曹丙光说,此前,他只是听说或在电视上看过老虎,从来没亲眼见过。那只老虎有70多厘米高,腿很粗,脑袋直径差不多有30至40厘米,圆圆的,上面清清楚楚地有着三横一竖四道“黑杠儿”。“应该是只小东北虎,我看着它,它也看着我。”对视几秒后,曹丙光突然想起林业局工作人员下乡宣传时说过的话,看见老虎不要跑,要大声地喊,骂它、吓唬它。于是,曹丙光使出全身力气大声地喊着同伴向老七的名字,冲着东北虎大声“呵斥”。与此同时,他的身体也没闲着,一边小心翼翼地往后退,一边瞄着老虎的举动,生怕老虎一下子扑过来。让曹丙光没有想到的是,老虎看了他几秒后,没有理他,转身钻进了树林里。有惊无险两人平安回家确定老虎已经走了的曹丙光连滚带爬地向停在山路旁的摩托车跑去。“我不知道老虎跑哪儿去了,会不会回来,它不用追我,一下子扑过来,我就得没命。”下了几天雨的山林地面湿滑,并不好走,但曹丙光顾不上这些,一直拼了命地跑。【法律解读】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这里规定的“收购”指包括以营利、自用等为目的的购买行为。发现有类似非法出售、运输、携带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举报,由其做出处理。否则,出于好心,自作主张收买而放生,最后将因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