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间上面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审限内,一审的普通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

司法实践上面,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通常在一个月后开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通常在一个月内开庭。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