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摇撞骗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

2、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其犯罪目的是谋取非法利益;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