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招标代理招标代理: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相关事宜(编制招标方案、发布招标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和确定中标人等),是招标人和投标人之间联系的桥梁,是政府管理招标人招标行为的纽带。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二、招标代理机构的作用1、实行招标代理,有利于形成当事人各方的制约机制。从理论上讲,可以最大限度保证招标的公正性,一方面可以节约资金,另一方面能够保证招标质量,招标代理是相对于招标人自行招标而言的。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使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之间形成了一定分工,各方力量达到了平衡。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招标人最后定标,任何一方都不能完全控制招标结果。权力的分散,使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承包商或供应商之间形成了一种无形的监督和制约机制。2、实行招标代理,有利于招标工作的专业化操作。一般情况下,只有获得招标代理的资质,才能从事招标代理业务。专业的招标代理机构是经过多年招标业务的实践,已经积累了丰富的招标工作经验,拥有了较全面的信息和专家系统,形成了较完善的操作程序,建立了较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而对于一般招标人来说,由于其工作重点的不同,一般很难具有招标代理机构所具备的条件和优势,因此运用招标代理机构的优势,可以较好地弥补招标人的不足。3、实行招标代理,有利于政府部门监督管理的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通过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有利于招标代理制度的健康发展,使招标投标过程更加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4、实行招标代理,有利于政府部门的廉政建设。招标代理机构是我国特有的招标投标中介服务机构。在欧盟及其成员国,都有专职的政府官员直接从事招标采购业务,人数多达几万人,其优点是权威性高、经验丰富、业务熟悉、不收取任何费用等等。由于我国与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国情不同,很难拿出几万人的行政编制从事烦琐的招标采购业务,特别是我国在行政体制改革过程中,公务人员的自律机制和监管机制不健全,由其直接参与招标投标容易导致腐败现象的产生。因此,在我国现行体制下,实行招标代理制,可以使政府部门更超脱的进行监督管理,有利于政府部门的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