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小组对开发商征地行为不满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权益受损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因房屋等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征地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