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至今沿用的是2019年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四档分别为1900元、1790元、1680元、1580元,对应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9元、18元、17元、16元。

法律依据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冀人社发[2019]34号)第一条本次调整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四档分别为1900元、1790元、1680元、1580元,对应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9元、18元、17元、16元。各地区执行的具体标准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