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欠款纠纷可以起诉的范围:1、用人单位未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的情况;2、用人单位未建立用工管理台账的情况;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及其他必备条款、未交付劳动合同文本、未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情况;4、用人单位未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未支付劳动者工资、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的情况;5、用人单位未遵守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和未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6、用人单位未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7、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未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8、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督检查事项。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立案和受理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