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期限的变更的条件是需双方协商一致,否则迟延履行的话就构成违约。有以下情况导致合同履行期限的变更不构成违约:不可抗力导致的无法按期履行;按合同约定,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先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可以迟延履行自身义务;按合同约定,该同时履行义务的,对方未按时履行,我方也可迟延。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