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犯罪,指在过失心理支配之下实施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
例如,前段时间发生的真实案例:
董某今年43岁,在许昌市区一家建筑安装公司打工。2014年9月的一天,董某在距离地面约13米的高楼上作业。为了图省事儿,他在明知楼下有人打扫卫生的情况下,向楼下抛掷建筑垃圾,致使扔下的彩钢瓦砸中孙某,造成孙某重度颅脑损伤,后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董某及家人和所在公司对孙某的家属进行了赔偿,但董某仍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检察机关诉至法院。
近日,许昌市魏都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董某在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伤亡的情况下,抱有侥幸心理而依然实施该行为,致使他人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董某自首后认罪态度诚恳,且已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判处董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