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又因为歧义,造成误会。专家说法上海市红三权律师事务所主任罗强律师认为:从这3起投诉看,企业侵权的标的,虽然各不相同,但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签订劳动合同后,不把劳动合同交给职工,这种做法显然是违法的。现行法律规定,聘用劳动者一个月以上,一年以内不签劳动合同,职工可以索要双倍工资。但是,企业与职工签了劳动合同,不把劳动合同交给职工,目前法律尚未设立处罚性条款。因此,从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出发,有关部门可以作出相应的规定,即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后,企业要将其中的一份交给劳动者,并让劳动者签收。如果劳动者未签收,视作劳动合同未送达。由此引发的争议,企业要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