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结婚纪录证明书(俗称「寡佬证」)是证明你未曾在香港登记结婚的文件。

一、办理需要多少钱:

1、翻查婚姻登记记录:港币140元

2、无结婚纪录证明:港币680元

(如证明书需要邮递到香港以外的地方,需要缴纳港币70元,如果需要空递,需要另外加收空递费用)

二、办理手续和证件:

1、本人现场申请:申请人可将填好的申请书亲身递交至任何一间婚姻登记处,并须出示其香港身份证或有效旅行证件的正本,同时亦须缴交翻查婚姻登记纪录的费用。

2、如申请人在香港以外的地方,或在香港但能提供证据证明无法本人亲自去申请,可授权他人将填妥的申请书递交至任何一间婚姻登记处,获授权人须同时出示所需的证据、授权书、申请人的香港身份证副本及载有其个人资料及签名的旅行证件副本。

申请人在申请书、授权书上的签名须跟其旅行证件上的签名相同。如申请人的旅行证件并不是香港入境事务处所签发,该旅行证件的副本须由一名公证人签名认证。获授权人须于递交申请时缴交翻查婚姻登记纪录的费用。

3、以邮递方式申请,申请人如欲以邮递方式递交申请,可将填妥的申请书、香港身份证副本、载有个人资料及签名的旅行证件副本,连同费用寄交至: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政府合署低座3楼婚姻登记事务及纪录办事处。

申请书上的签名须跟申请人旅行证件上的签名相同。假如申请人的旅行证件并不是香港入境事务处所签发,该旅行证件的副本须由一位公证人签名认证。入境事务处不会接收邮资不足的信件。为确保邮递无误,请在投寄邮件时支付足额邮资及注明回邮地址。

4、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入“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官网—相关主题”下的超链接,进行网上申请。

扩展资料:

缴费方法:

1、现场申请: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时必须缴付翻查婚姻登记纪录的订明费用,签发无结婚纪录证明书的费用须在领取该证明书时缴交。

2、以邮递方式申请: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时须一饼缴付翻查婚姻登记纪录的订明费用。假如翻查结果显示申请人在港并无婚姻登记纪录,他/她将收到通知书,列明签发无结婚纪录证明书的费用。如该证明书需邮寄至本港以外的地方,申请人亦会获通知须缴付的附加费用及挂号空邮邮费。

申请人可用本港银行发出的划线支票、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以港币付款,抬头人注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切勿随申请书寄附现金。可用现金、易办事、划线支票或银行本票以港币付款,抬头人注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3、网上申请:翻查香港结婚纪录的订明费用须于网上透过VISA卡、万事达卡或缴费灵缴交。无结婚纪录证明书的费用则会于领取文件时才收取。届时,缴费可用现金、易办事、划线支票或银行本票(抬头人注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以港币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