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程不得垫资施工规定:1、政府工程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施工;2、投入资金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3、项目完成后,按规定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法律依据

《政府投资条例》第五条政府投资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状况相适应。国家加强对政府投资资金的预算约束。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政府投资条例》第二十一条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拟变更建设地点或者拟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较大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原审批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