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通过到央行打印征信报告查询。

为别人借款担保,就是以自己的信誉作为借款人的还款保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定,担保人对偿还该笔贷款负有连带责任,一旦借款人无力履行还款义务,银行可以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代替借款人偿还贷款。

因此,为别人提供的担保实际上也是自己的负债,可能会影响未来的偿还能力,应当记录在个人信用报告中。

扩展资料:

担保有五种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1、当事人在为合法的债权提供担保时,只能提供以上这五种担保,而不能创设新的担保形式。

2、五种担保形式所产生的法律效果有以下区别:

3、保证产生的权利为债权,不具有优先受偿性;

4、定金产生的权利也是债权,同样不具有优先受偿性;

5、抵押、留置、质押取得的是担保物权,对担保物及其变现所得的价款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