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自己开公司:

1、对公司的名称和组织形式进行确定;

2、到工商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3、核准通过后,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确定经营场所、制定公司章程,到银行开户;

5、携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工商局申请办理营业登记。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申请营业登记,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经营资金数额的证明;

(三)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四)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五)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法律依据: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一条

申请营业登记,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经营资金数额的证明;

(三)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四)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五)其他有关文件、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