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户程序如下:

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开生活居住,需分户、立户的,持有下列材料直接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原《户口簿》;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4、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

扩展资料:

禁止分户的情况,有以下4种:

1、申请分户当事人未年满18周岁

我国规定年满18周岁才是成年人,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完全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所有责任。成年也是参与很多社会性活动(比如签订正式工作、投票选举)等的基本条件,同样,也是分户的首要条件。

2、申请分户当事人没有完全独立

这里的独立,可以说是两个条件了,即生活独立和经济独立。想要分户,在提交证明的时候就要提交相关材料表示自己完全独立。比如要证明生活独立,首先就要证明自己有自理能力,其次,未与父母一起生活居住已经有一段时间,或者与父母的生活起居互不干扰;要证明经历独立,可以提交存款证明或者单位开具的工资证明,说明有合理的稳定收入。

3、非独生子女

农村独生子女是要继承父母宅基地的,如果分户就不符合一户一宅原则,因此,独生子女是不允许分户的。只有家里有两个及以上子女,且有子女成家,原先住房不够住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分户。

4、拆迁地区

前几年常出现夫妻假离婚分户,来骗取征地补偿款的事件,因此现在有了这项规定,凡是即将或正在拆迁的地区,不能通过任何理由的分户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