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工作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组成。

目前我国在建的社会保障制度,属于社会共济模式,即由国家、单位(企业)、个人三方共同为社会保障计划融资,而且这是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的改革趋势。个人责任的强化已经成为全球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共识。

社会保障是现代工业文明的产物,是经济发展的“推进器”,是维护百姓切身利益的“托底机制”,是维护社会安全的“稳定器”。社会保障是现代国家一项基本的社会经济制度,是社会安定的重要保障,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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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全民,就是要把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都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中来,不分城乡、不分年龄、不分职业,一个都不能少。城乡统筹,就是要稳步推进保障制度和管理服务的一体化建设。权责清晰,主要强调社会保险权利与义务相对等的原则,尽可能地划清边界。

保障适度,主要指保障水平应当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并随经济发展而逐步提高。可持续,则是强调制度要着眼长远、安全可持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在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将掌握到所有未参保人员的具体情况。这就可以有针对性地出台措施,引导那些没有参保的人群参加到养老保险制度中来,最终实现全民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