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办理,医保卡更换如下:
1、参保人持单位介绍信、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一份,到建设银行管理科办理挂失补办手续,并于下个月15-20日持取卡单领取新卡。
2、个人账户转移、销户程序参保人调转,须持本人身份证、调转介绍信及卡到建设银行办理转移、销户冲账手续。参保人死亡后,本单位专管员或家属持死亡人身份证、卡和代理人身份证、死亡证明到建设银行办理继承、销户冲账手续。
3、每月新增人员须单位专管员持录用、调转证明及人员变更表于每月15-20日到建设银行领取新增人员医保卡。
4、已批准退休的人员由单位专管员持卡到建设银行办理退休改卡手续。
5、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药店门诊医药费审核结算:每月日与医院、药店进行门诊数据核对,在核对无误后,6-10日对门诊数据逐一上传审核,保证每条记录准确无误后,对各个医院、药店的个人账户资金进行结算,定期核查各药店外配处方是否完备准确。
6、个人账户资金不足时现金垫付的医疗费,凭《门诊医疗费结算单》到医保中心账户管理科现金冲账,对出差、异地就医人员发生的医疗费,凭发票进行现金冲账。
7、失业人员凭医保中心开具的办理卡收据,到建设银行领取医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