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共有人可以放弃产权。对于房屋共有的权利,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选择放弃,但是需要写明自愿放弃房产共有权,并且携带相关证件到房管局进行产权变更登记。共同共有人放弃产权需要经过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共同共有人的同意。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