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上身份证、出生证、户口簿等相关文件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即可。在开好证明以后,带齐资料去公证处公证。
《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