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是调解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一般情况下,职工有新的工作机会后,会向单位提出离职,并解除劳动关系,然后到新单位就职。而有时候,职工在和原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到另一家单位工作。那么,劳动关系未解除劳动关系可以就职新单位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劳动关系未解除劳动关系可以就职新单位么?

法律并不禁止双重劳动关系,前提是原单位无异议,事先告知新单位知晓。否则,原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赔偿损失。而新单位也会因为你隐瞒已有劳动关系构成欺诈主张合同无效,并要求赔偿损失。只要新单位同意,就没有问题。如果故意隐瞒,新单位可以要求您承担违约责任,并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二、合法解除双重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1、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

注意这里对工作任务造成的影响必须达到“严重”的程度,轻微影响或者没有影响,用人单位无权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专家认为:程度是无法衡量的,建议用人单位通过规章制度对“严重影响”做出量化、细化的规定。

2、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在发现劳动者的其他劳动关系后积极主张权利,包括要求其解除与前单位的劳动关系或者解除现劳动关系。

三、用人单位如何规避双重劳动关系的产生?

双重劳动关系的存在,是现阶段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处理好会为企业降低用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但是如果处理不妥,则可能引起劳动争议和经济损失。企业做好双重劳动关系的管理,应注意以下几点:

1、要求员工在入职时提交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通过劳动合同声明、劳动合同约定等方式,要求员工保证其不存在其他劳动关系。

3、对员工的工作经历作适当的了解和调查。

综上所述,按照目前法律规定,双重劳动关系是可以存在的,但是这是有前提条件的。如果新单位对此没有异议,职工没有损害到两家单位的利益时,劳动关系未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是可以就职新单位的。当然,作为单位,应该尽量规避这种情况的发生,在录用职工的时候,可以要求其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