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婚姻家庭纠纷,还是商事法律纠纷,都存在诉争财产的保护问题。如果一方私自转移财产,则有可能导致另一方赢了官司,却得不到应有的财产权益。

为避免出现此种情况,主张权利一方可提前搜集对方相关财产线索,通过法院提前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此保证自身权利的实现。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