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能解除同居关系,法律法规并未禁止当事人在女方孕期解除婚姻关系,因此其是可以在孕期解除同居关系的。因为同居关系不能认定为婚姻关系,其不是法律所保护的关系,但是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应当考虑其孩子的抚养问题。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